因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暂停系统结算及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消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新农合信息结算系统将于2017年6月26日零点停止结算,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6月30日零点暂停结算,暂停系统结算和IC卡消费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零时(29日24时)至2017年7月7日零时(6日24时),2017年7月7日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暂停系统结算期间,参保人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费用于系统恢复正常后补记;如需办理出入院手续的,请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办理。暂停医保信息系统结算期间,停止使用社会保障IC卡进行门诊就诊及药店购药。
三、参保人员在系统结转出院的,参保患者先垫付一定比例的押金,待系统恢复运行后再到医院办理出院即时结算。参保患者要求出院,需全额垫付住院费用,于7月7日后带齐发票、住院证明、身份证、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中心报销结算。
四、患有特殊疾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此次系统结转停机期间无法正常报销相关待遇,可在系统暂停前提前10天到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开处方取药。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保山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与统计科联系,电话:0875-21309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