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保建设是“数字保山”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医保建设的实施将有力推动保山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进一步增进全市人民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6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作为云南省试点州市开展第一批智慧医保建设上线,最终实现与全省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同步。结合我市智慧医保建设进度,将于近期实现全面上线,现就上线准备期间医保相关业务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上线准备时间
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停机切换新老医保信息系统,2021年8月5日0时起全面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根据上线工作进度,如需调整上线准备时间,市医疗保障局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整情况。
二、上线准备期间的影响
(一)暂停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即时结算业务。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业务,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使用。
(二)延长医保业务办理时限。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受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用、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办结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受理的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特慢病办理等所有医保业务办结时限顺延20个工作日。
(三)延长医保业务网上办理时限。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网上渠道办理的医保有关业务办结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
三、上线准备期间业务办理渠道
按照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上线准备期间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手工接件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受理、登记,确保参保人业务办理不受较大影响,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处理。
(一)市内住院就医和门诊购药
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2021年7月29日前尚未出院的,请参保人配合医院在停机前通过老系统办理“出院”操作,新平台上线后配合医院办理“入院”操作,完成上述操作后,出院时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即可正常办理医保结算。
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请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定点医药机构办理医保结算,并清退垫付费用。
(二)市外省内住院就医和门诊购药。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外省内住院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请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三)跨省住院就医和门诊购药。2021年7月29日18时—8月4日24时,我市参保人跨省住院就医或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请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四)门诊特慢病(两病)就医。已办理门诊特慢病的我市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29日停机前开具足量特慢病药品(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四、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参保人可电话咨询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保山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
保山市 0875-2211600,隆阳区0875-2229501
施甸县 0875-8122916,腾冲市0875-5161767
龙陵县 0875-6128146,昌宁县0875-713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