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发药必须是两人分别进行。接到处方后应对各项内容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处方必须由医师在修改处重新签字或盖专用签章。
2、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剂量准确、写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调配时不准谈笑、不准吸烟。
3、调配好的药品经仔细与处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登记。
4、收方、发药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说禁语,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5、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予退回,特殊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6、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保持整洁。药架及盛药容器应干燥清洁,标签清楚、标示正确。
7、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管好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每日进销应账物相符,记录应完整,保持记录表、账簿整洁、清晰。做好药品的有效期管理。。
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它按先后顺序配发。
9、配合临床各科做好门、急诊处方和病区科室处方的配发工作,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品种齐全、发药及时。
10、积极配合急诊科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时提供所需的用药。
11、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12、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