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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程

时间:2016-05-17 14:45     来源:  发布人:杨光芹    浏览:

  中药饮片调剂分为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发药五个程序:

  一、审方

  审方是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中第一道程序。从事调剂工作的人员既要对医师所开处方负责,更要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因此要对处方内容逐字、逐项进行详细审阅,做到“四查十对”,具体内容如下;

  1.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或工作单位、病历号或门诊号、处方药味、剂量、用法、剂数、医师签字、日期等。首先应注意处方日期,对超过日期处方,在未征得原处方医师同意或未重新签字的情况下,应拒绝调剂。

  2.审阅处方如有字迹不清、错字、重复药味、未注明剂量、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过规定剂量的问题,应与取药者或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必须经过处方医师纠正或重签字,方可调剂。

  3.审阅处方中所列药味如有“脚注”,要遵照医嘱要求办理,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涂改处方。如有需要自备“药引”,要向取药者说明。

  4.对处方中药味短缺不能满足供应的品种,请处方医师更换疗效类似品种或告知取药者自己外购,药剂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代替品。

  5.处方中如有属于自费的药味,要向取药者说明。

  6.问清患者是否有代煎等要求,以便计价。

  二、计价

  1.计算药价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定,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或认可的药价计算,不得任意改动或估价,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该药的规定价格,计算出单味药的价钱,再将处方所有单味药的价钱相加,即为一剂药的金额,再乘以处方的剂数,即为该处方的总价。

  2.每味药的价钱尾数每10克可以保留到厘,计价完毕,每张处方的药价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分。

  3.计价时要注意每味药的单价、剂量、剂数。对所调剂药味如有不同规格、不同价格的;特别是属于贵重细料药,毒性、麻醉性中药,应在处方药味顶部注明单价(俗称顶码),以利药价的准确。

  4.药物需要代煎,应另加代煎费,不应将代煎费混入药费中一同计价。

  5.对代煎的汤药在计价后发给计价凭证。

  6.药价计算完毕填入规定的项目内,经手人签字。

  三、调配

  调配是调剂中药处方最重要的环节,要求从事调剂的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需要严肃认真按照医师处方要求进行调剂,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调剂人员接到经过审方、计价、收费后的处方,还需要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经过复审无问题后,方进行调配。

  2.调剂所用的戥秤,首先核准定盘星。持戥方法为左手握住戥杆,右手取药,提起戥毫至眉齐,检视戥星指数与所取药味剂量相符。

  3.称取药味应按处方所列顺序间隔平摆,不得混放一堆,以利核对,如有错味便于分出另配。对体积松泡品种应先称取,以免覆盖其它药造成复核困难。对粘度大的品种可后取放在松泡药之上,防粘附包装纸。鲜药类品种应另包,以免干湿相混,发霉变质,影响疗效。

  4.对处方注明需要临时加工炮制品种,遵医嘱加工炮制并应符合质量要求。

  5.调剂处方所列药味,要按照规范的处方药味应付称取,不得随意替代,不准生制不分;不准使用不合格药品。

  6.处方中应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的品种,应单包者并注明用法。

  7.对处方中有矿物、贝壳、果实种子类坚硬药物,需要临时捣碎(使用量较大且常用的品种可预先用机械加工粉碎备用),以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使用铜缸捣药后,应立即擦拭干净,不得残留粉末。凡捣碎特殊气味或毒性药后,必须洗刷干净。

  8.处方要求加工成其他制剂的,与中药汤剂调配方法基本相同。另外根据各药味的特殊性,为便于粉碎和制剂要求,对含挥发油和脂肪油多、树脂、粘性大、糖分多和动物类药、纤维性强、质地松软药以及贵重细料药,均应单取、单包,以利加工制剂时分别处理。

  9.分戥,对一方多剂同时调剂时,应采取递减分戥法操作,即按每味药剂量乘以剂数等于称取总数量,分出每一剂的量,每减去一剂的药量,剩余在戥盘的部分、不应有余或缺量,最后剩余的一剂药,要与处方一剂药量相等。对并开药应分别称取,不准以一味找齐。对处方中贵重细料药、毒性药要按剂准确称取并分别单包。在进行剂量检查时,每剂药总量的误差率正负不得超过5%。

  10.调剂处方完毕时,经手人应自行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字。

  四、复核

  复核是对所调配的药品,按照处方逐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对,无误后签字。复核是调剂处方重要的一道质量把关和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调配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等现象。

  2.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有无虫蛀、发霉、变质,以生代制、生制不分、应捣未捣的情况。

  4.是否已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等进行单包并注明用法。

  5.处方药味剂量与实际剂量是否相符。

  6.细料药品和毒性药品是否处理得当。

  7.调配的药味是否与“处方应付”一致。

  8.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进行包装。

  五、包装

  1.装药时做到药方与药相符,并核查调剂付数。

  2.装药时不漏药、不沾药、不撒药,注意区分先煎药、后下药、烊化药、冲服药、单包药等。(药袋标识与药相符)。

  3.装订要结实、整齐,并将处方底联与包装好的药袋装订在一起。

  六、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取药号和取药剂数,要特别注意防止姓名相同或相似错发药的事故发生。

  2.处方中需特殊处理的药味,或需另加“药引”,以及煎法、用法、服法,需加以说明。外用药应有明显标注。

  3.一方多剂的鲜药,要提示患者注意保鲜,置于阴凉干燥处,以防发霉变质。

  4.检查附带药品是否齐全,药品包装是否捆扎结实。

  七、装斗

  1.应当定时查看药斗中药品的装量,掌握消耗规律,及时填充药品,满足调配处方需要。

  2.及时制定领取药品计划,核对所领药品与请领单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相符。领药清单应有库房管理人和领药人双签字。

  3.装斗时不宜过满,防止药物溢出,造成药物混斗、串斗。

  4.每次装斗前应清理药斗,以免积压残渣发生变质。

  5.装斗时应核对药斗标签与内装药品是否符,防止调剂差错。

  6.装斗和清斗时若发现有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退回库房,不得使用。

  7.应对药房中的药斗药品和周转库药品定期保养,并有“在库养护记录”。

2012年3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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